以加速凝血过程,或消除导致血不循经的原因,从而制止出血的药物,称为止血药。
止血药主要适用于各种出血证,如外伤出血、咯血、吐血、衄血、便血、尿血、崩漏、紫癜等。及时而有效地制止出血,可避免血液损耗,并防止因失血过多而导致血脱衰竭。故止血药的应用,不论在一般治疗或战伤救护中,都具有极重要的意义。
前人经验认为,止血药炮制为炭剂后,其止血效果更好。李时珍说:“烧灰诸黑药皆能止血。”这就是应用止血药的经验总结。炭剂具有收敛和吸附止血的作用,有此止血药经制为炭剂后,确实增加了止血效果。有此寒凉性的止血药,并可因炒煅成炭而失去其寒凉性,不再只用于热证的出血,故有“红见黑则止”的说法。但不能一概而论,因有的生药经炒制成炭后,不仅会改变药性,而且能影响止血的效果。前人也强调某些止血药以生用或鲜用为好,故止血药是否制为炭剂应用,应根据具体的药物和病证而定。
止血药的应用,必须根据出血的原因和具体证候,从整体出发,选择相宜的止血药。除外伤和一般单纯的内出血,可单独使用止血药治疗外,一般都要进行配伍,方能收到满意的疗效。如属血热妄行的,应选用寒凉的止血药,并与清热凉血药配伍;如属阴虚阳亢的,应与滋阴潜阳药配伍;如属瘀血阴滞而出血不止的,宜选化瘀止血药,并与活血、行气药配伍;如属虚寒性的出血,宜选温经止血药,并与温里药、养血止血药配伍;如属气虚不摄、脾不统血,宜与益气健脾药配伍。
在使用止血药时,除大出血应急救止血外,一般对血热妄行和瘀血为患的出血证,不宜过早使用收敛性强的止血药,以免发生血止瘀生的弊病。若大出血而有血脱之势,仅用止血药又往往缓不济急,治当调治无形之气,以补气固脱,即所谓“有形之血,不能速生,无形之气,所当急固”;故急用“血脱益气”之法治疗。
根据本章药物性能和应用,可将止血药分为凉血止血,收敛止血、化瘀止血药和温经止血药四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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